11种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汇总
| 发布时间:2026-02-26 现实中很多人误以为,只要在工作时间、工作场所受伤,就一定能认定为工伤。并且认定工伤后,依据工伤赔付的规定,会得到较高额度的赔偿。但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,有以下11种常见情形,即便符合“上班场景”,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。 11种不能认定工伤的具体情形 工作时间/场所内,并非工作原因 受到的伤害 法律依据: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(工伤认定需满足“工作原因”核心要件);人社部相关意见明确,“因工作原因”的认定需考虑职工履行工作职责与所受伤害的因果关系,不包括完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伤害。 解读: 工伤认定的核心是“工作原因”,若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个人私事(如玩手机时摔倒、与他人因私人恩怨斗殴、擅自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)导致伤害,则无法认定为工伤。例如,某超市收银员在上班时因玩手机未注意地面湿滑摔倒,因摔倒与履行收银职责无关,属于非工作原因伤害,不予认定工伤。 工作时间/岗位突发疾病,请假回家 后再救治或死亡的 法律依据: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第(一)项(视同工伤需满足“工作时间、工作岗位、突发疾病、径直送医”四要件连贯性)。 解读: 视同工伤要求突发疾病后需径直送医抢救,若职工在工作中感到不适后,未直接就医而是先回家休息,之后再到医院救治或死亡,即便在48小时内,也不视同工伤。例如,某职工在上班时感到胸闷不适,向领导请假回家休息,当晚在家中突发心梗死亡,因未径直送医,无法视同工伤。 工作时间/岗位突发疾病,抢救无效 48小时后死亡的 法律依据: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第(一)项(仅“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”视同工伤)。 解读: “48小时”是视同工伤的关键时限,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为准。若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,经抢救后超过48小时才死亡,不属于视同工伤情形。例如,某教师在课堂上突发脑出血,被送往医院抢救,50小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,因超过48小时时限,无法视同工伤。 工作时间/场所内,非因履行工作职 责遭受的暴力伤害 法律依据: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(三)项(仅“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”可认定工伤)。 解读: 暴力伤害需与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因果关系才能认定工伤。若职工因个人利益、私人恩怨等非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被他人伤害,不属于工伤范畴。例如,某企业职工在上班时因前一晚的私人债务纠纷被债权人殴打致伤,因伤害源于私人债务,与工作职责无关,无法认定为工伤。 上下班途中,本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 的交通事故伤害 法律依据: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(六)项(仅“非本人主要责任”的交通事故可认定工伤);人社部意见明确,“非本人主要责任”需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的法律文书为依据。 解读: 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工伤认定,核心是“非本人主要责任”(即无责任、次要责任、同等责任)。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职工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,则无法认定为工伤。例如,某职工上班途中闯红灯过马路,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受伤,事故认定书认定职工负全部责任,该伤害无法认定为工伤。 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到的 伤害 法律依据: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(五)项;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五条明确,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,不认定为工伤。 解读: “因工外出期间”认定工伤的前提是“工作原因”。若职工在出差、外派期间,擅自脱离工作任务,从事旅游、购物、会友等个人活动导致伤害,则不能认定为工伤。例如,某员工被公司派往外地出差,在出差间隙私自前往景区游玩时不慎摔伤,因属于个人活动导致的伤害,无法认定为工伤。 自残或自杀导致的伤亡 法律依据: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六条第(三)项;认定需由相关部门出具结论证明。 解读: 职工因个人情绪、家庭纠纷等原因,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自残、自杀导致伤亡,与工作无必然因果关系,不符合工伤认定的“工作原因”核心要件。例如,某公司职员因职场压力过大,在办公室服用安眠药自杀,虽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,但经公安部门认定为自杀行为,最终未被认定为工伤。 醉酒或吸毒引发的伤亡 法律依据: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六条第(二)项;相关司法解释明确,认定此类情形需有相关检测结果或法律认定。 解读: 醉酒或吸毒会导致职工行为失去控制,增加事故风险,且该行为本身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。例如,某建筑工人在中午饮酒后返回工地作业,因酒精影响判断力从脚手架坠落受伤,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超标,属于醉酒导致的伤亡,无法认定为工伤。需要注意的是,此处的“醉酒”需以专业检测结果为依据,并非仅凭“饮酒”即可认定。 故意犯罪导致的伤亡 法律依据: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六条第(一)项;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一条明确,“故意犯罪”的认定,应以刑事侦查机关、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结论性意见为依据。 解读: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实施盗窃、故意伤害等故意犯罪行为导致自身伤亡,即便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,也不能认定为工伤。例如,某工厂职工在上班时因与同事产生纠纷,持刀伤害对方时不慎被对方反击致伤,因职工的伤害源于自身故意犯罪行为,社保部门最终不予认定工伤。 非因工作原因救助遇险者导致伤亡 且未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的 法律依据: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第(二)项(仅“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”视同工伤)。 解读: 职工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,若未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,不属于视同工伤情形。例如,某职工在下班途中看到陌生人落水,主动下水救助时不幸溺水身亡,因该救助行为与工作无关,且未被认定为见义勇为,无法视同工伤。反之,若在抢险救灾等官方组织的公益活动中受伤,则可视同工伤。 非新冠肺炎预防相关工作人员工作 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的 法律依据: 人社部专项政策解读(仅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可认定工伤)。 解读: 这是疫情期间的专项政策规定。对于普通企业职工、机关事业单位非防疫工作人员等,即便在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,也不能认定为工伤。例如,某公司行政人员在正常上班时感染新冠肺炎,因不属于防疫相关工作人员,无法认定为工伤。





